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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江汉团区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18 11:19 打印
          
         2018年江汉团区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汉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成立于1957年。主要工作职责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青少年空间、组宣部、青年发展部、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共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7.1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0.13万元,增长69.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67.1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7.1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0.13万元,增长69.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67.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3.67万元,项目支出163.5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9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00万元;其他支出12.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67.1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3.6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0.63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指标改下到各单位。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1.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63.5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9.50万元,增长120.95%,主要原因是:新增共青团改革相关项目经费。

          1.经常性项目支出143.5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经费3.00万元;青年发展工作经费30.00万元;青少年服务40.00万元;青少年空间运行经费25.00万元;团干学习及培训3.00万元;网上共青团建设经费15.00万元;五四、六一活动5.00万元;新青年下乡工作经费10.00万元;不可预见费12.50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团区委办公地点改造维修20.00万元。

          3.递延性项目支出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0万元。包括:物类3.0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3.5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0.0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顾问服务;青年创业就业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原因主要为:本年预计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为:本单位无公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