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机关集中管理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燃料费2.90 万元;维修费4.25万元;过桥过路费 0.37万元;保险费1.48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次数,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大幅降低接待费用,共接待24批次3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