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接待、“三万”等工作。(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用车3台,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4.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进行公车改革,财政只安排了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