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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08 12:32 打印

        2016年度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7年 9月4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江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承担园区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的编制工作,承担开发区的党群建设、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房产、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统计、协税护税、招商引资,服务和保障开发区企业的合法权益等各项职能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  6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在职实有人数 11  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退休  1  人。

         

        第二部分、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 3139  万元,支出总计 3139  万元。与2015年228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 853万元  ,增长 37   %,主要原因是申请给予开发区园区内3家企业财政扶持资金和火凤凰云基地电力双回路专款。支出增加 853万元  ,增长37%,主要原因是申请给予开发区园区内3家企业财政扶持资金和火凤凰云基地电力双回路专款。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31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39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1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1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  %,项目支出 2818  万元,占本年支出 9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139  万元。与2015年228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853  万元,增长 37  %。主要原因是申请给予开发区园区内3家企业财政扶持资金和火凤凰云基地电力双回路专款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3139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3139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321  万元,项目支出 2818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400 万元,主要成效新引进企业在本地区投资金额1000万元,培训人员600人次,引进企业35家,新增就业人数1000人,开发区企业税收增长8%;;园区运行300 万元,主要成效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思路,立足经济统计、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劳动保障、企业服务、党群建设、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八个方面。园区环境维护529万元,园区从2014年开始推进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对园区道路、绿化、卫生等整改,取得了显着成效,园区整治实现“全覆盖”,通过整治使园区风貌能够达到市民满意的要求,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园区整治的成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29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9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0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9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其中:用于招商引资1.53万元,接待次数17次,接待人数155人(其中:陪同人数30人)。

        2016年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1.53  万元其中:用于招商引资  1.53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4.5万元,(降低) 294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4.5  万元,(降低) 294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  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减少) 5  万元,(降低) 21.7  %。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委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对 招商引资和园区环境维护两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929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招商引资:400万元。园区环境维护:529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招商引资:全力加大项目招引和企业培育力度,加强对成熟招商线索的转化力度,全年共引进企业80余家,引资规模超15亿元,多为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信息服务业和文创企业。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业超过40家,文化创意类企业15家,重点引进企业6家。一是抓住中石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契机,积极引进石油系统新设公司(中油丰泰湖北销售公司、高速公路公司);二是选择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作为重点招商目标,分别到猪八戒网络公司总部和飞马旅公司进行了招商洽谈,猪八戒网是全国最大的服务众包平台,飞马旅公司创始人是创新创业领域领军人物袁岳,就项目落地的条款同对方在进一步磋商过程中;三是积极联系武汉手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合其国内各地分公司,将总部基地设立在江汉区,建设“华中手盟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项目有望待创谷政策实施后落地。四是积极联系联通智网科技公司,做好项目落地的前期工作。

        绩效评价结果园区环境维护:严格执行《江汉区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评细则》的要求,确保工作成效安排充足队伍力量和设施设备,满足园区环境卫生达标率。建设绿化园林,加大宣传力度,是人人关心爱护花、草、树木,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并接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园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处理19.61万㎡2、园林的绿化养护及绿化管理3.8万㎡、城市家具清洗及维护1681只、园区环境卫生监督,巡查考核全年环境网络化达标100%。做到“七无”、“六净”、“三少”、“ 两带”:“七无”:无果皮纸屑烟头、无人畜粪便、无淤泥、无暴露垃圾、无泼撒污物、无杂物、无灰带;“六净”:路面净、人字沟净、树坑净、墙根净、花坛净、护栏净; “三少”:灰尘少、树叶少、建渣砖瓦少; “两带”:带三包垃圾砖瓦石、带收路渣小堆垃圾。执行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评细则,确保工作成效。不断推进园区整体环境水平的提升。为园区各业主提供一个干净、优美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为城市文明创建作出新的贡献。

         

         

        说明:表8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