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燃料费1.30万元;维修费1.11万元;过桥过路费0.33万元;保险费0.14万元;清洗费等0.1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五四、六一等大型活动、团中央及各省市共青团调研交流等费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其中:用于招商引资0万元,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2.04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