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部门决算
2017年9 月8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各派出所执行情况。
2、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防范、侦察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
3、依法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全区“110”接出警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建设,负责本区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依法实施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实有人口管理,负责常、暂住人口登记、统计和异动工作。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及证照办理。
6、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大比赛、演出、群体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应诉和违法行为矫治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看守所、拘留所嫌疑人看押、教育、管理工作。
9、完成市、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36个下属报销制单位决算组成(其中:派出所19个,业务职能大队13个,机关室处4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总编制人数1,3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18人。在职年末实有人数1,252人,其中:行政1,252人。
离退休人员4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19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54,709.3万元,支出总计54,174.8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280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0,475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收2,111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8万;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86万。支出增加13,757.8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443.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632.1万;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06万;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876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7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09.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17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8.86万元,占本年支出71.3%,项目支出15,5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28.7%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70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支出总计54,174.8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280万元,增长32 %,支出增加13,757.8,增长34%,主要原因:在职、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工资、津贴调整;新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项(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间);新增递延性城市视频二期建设项目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5,812.8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54,174.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7%。其中:基本支出38,608.86万元,项目支出15,565.9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办案业务经费 2,420.95万元,2、武警、消防专项经费 1,403万元,3、看守所在押人给养、重病治疗专项经费 541万元,4、编制外用工文职、协警人员经费 4,926万元,5、警用装备购置更新经费 767万元,6、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 478万元,7、基本建设经费 284万元,8、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780万元,9、民警加班、执勤补助经费 1,030万元,10、城市视频二期建设工程(第一年)2,936万元。有力保障了江汉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2,421.01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1.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7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8,45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0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63.47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0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1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5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下属36个报销制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1,002.3万元,支出决算为726.3万元,完成预算的7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5.73万元,完成预算的73%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59.68万元,完成预算的87%,比预算减少2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可报废车辆没有报废仍在使用。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05万元,完成预算的70%,比预算减少24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分局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审核报销加油及维修费用。其中:租车费 3万元;燃料费230.9万元;维修费225.6 万元;过桥过路费 2万元;保险费65.34万元;洗车26.97万元;停车、年审等费用12.2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 5%,比预算减少1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主要用于外省市公安系统经验交流接待 6批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9.7万元,降低32.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6.27万元,降低3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降低4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当年报废更新车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汉区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8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增加71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发放公车改革交通补贴627万元;引进物业公司管理多支付物业管理费9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0.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共有车辆19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58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8.2%。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4、公共安全-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公安-刑事侦查:反映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公安-禁毒管理: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公安-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岗位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钟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单位按人事和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