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开展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7、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8、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编制小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实有人数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其中:参公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离休人员 |
退休人员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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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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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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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78.8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578.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23.87万元;项目支出354.96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78.8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3.87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障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补助、住房改革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50.81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54.96万元。主要用于:
1、残疾人康复项目118.2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培训、残疾人康复项目补助、辅助器具配置等工作。
2、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236.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宣传、各类残疾人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及志愿助残服务、特困残疾人帮扶、残疾人信访维权、残疾人协会等。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行政单位1个。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调研考察、交流指导及重大活动等。减原因主要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