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5-07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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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从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出发,我区着力在七个方面全面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一是规范住宅物业招投标。通过公平竞争机制选聘物业企业,把住市场源头准入关。
二是落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五大行政备案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指导督促物业小区落实“四公开一监督”、物业服务定期报告、“三联单”制度,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四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全区各小区进行巡查,每季度形成巡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五是推行《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引导建立质价相符的市场机制。
六是优化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监督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按照多方参与、综合评定、统一公布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评议和四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提高测评覆盖面,公布考评排名靠前、靠后的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红黑榜”,对考评靠后的小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整改,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复制推广红榜小区经验,引领全市物业管理均衡发展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六是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探索创新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新措施,完善信用界定、记分标准,注重信用信息发布和结果运用,有效惩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服务理念,重视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七是完善投诉受理处置机制。梳理各类舆情和信访投诉,做好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结合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日常差评多和投诉量大的小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导整改,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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