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5-07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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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政府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对区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随着物业服务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矛盾纠纷涉及的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物业管理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抓好培训宣传、强化行业监管、多方协同共治,多措并举,促进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依据工作职能,以党建引领推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小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发挥物业行业党委的作用,扩大物业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引领业委会治理,推行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联动服务机制,实现社区治理良性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多方参与,搭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协商议事平台,推广“三方联动+居民共议”机制,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事务协商,推动小区事务多方共治。
推进小区党组织覆盖,强化物业行业党组织引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和规范履职。发挥常青街业委会帮辅中心、一新业主服务中心作用,打通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履职难的痛点和难点。利用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探索党员参与所在小区工作机制。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民主党派等人员进入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社区事务。鼓励业主委员会聘任执行秘书,在达到一定条件的小区探索推广业主委员会聘任物业管理执行秘书,从小区公共收益支付报酬,专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奖惩机制,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优化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及监督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按照多方参与、综合评定、统一公布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评议和四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提高测评覆盖面,公布考评排名靠前、靠后的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红黑榜”,对考评靠后的小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整改,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复制推广红榜小区经验,引领全市物业管理均衡发展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完善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制度。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量化评价与问题督导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巡查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依约整改落实。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探索创新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新措施,完善信用界定、记分标准,注重信用信息发布和结果运用,有效惩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服务理念,重视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完善投诉受理处置机制。梳理各类舆情和信访投诉,做好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结合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日常差评多和投诉量大的小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导整改,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联动。落实“执法进小区”机制。通过厘清各职能部门执法边界,明确各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同时,配套开展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和督查,由属地街道和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一道及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破解车棚车库乱租用、不文明养狗、违章搭建、破墙开门等治理难题。按照“街道负总责、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聚焦居住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水平,着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城市社区,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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