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 | 发文日期 | 2022-08-30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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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的刺身(自制)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的刺身(自制)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的刺身(自制)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的刺身(自制)抽检基本情况
(一)我局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书:NO:(2022)ZXC9-00189检验报告关于2022年7月1日对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出售的爽脆北极贝刺身(自制)、法罗皇冠厚脂三文鱼[厚切](自制)、甜虾刺身(自制)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均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
(二)2022年8月2日对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2022年8月4日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接受调查,经调查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销售的食品的食材中,三文鱼是从上海北极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北极贝和甜虾是从武汉旭鑫盛商贸有限公司购进。
二、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武汉市江汉区鲜山餐饮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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