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7-16 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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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江汉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4)整改情况的公示 |
江汉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4)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内容
反馈意见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下决心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进一步强化降碳的刚性举措,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低碳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控煤减煤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比率。大力发展水陆联运,提高水运货运量比例。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环境保护融入发展改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将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作,推动现代金融商贸服务区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情况
区发改局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共生,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协同协调、共建共享,传承文化、凝心聚力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按要求将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各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时限,做到整改目标客观明确、科学合理,整改措施紧盯问题、落细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推动绿色示范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全面梳理相关工作,务必项目化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发了《江汉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行动方案》(江办文〔2021〕12号),文件要求各街道、部门要以“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共生,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协同协调、共建共享,传承文化、凝心聚力的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十三五”期间,武汉中央商务区持续打造“绿色CBD”,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截止2020年底,我区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新建绿色项目共30项,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二)贯彻低碳发展理念,促进减排事业发展
严格落实评估审查制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控制“两高”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强用能设备管理,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耗能较高的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落实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打击取缔“地条钢”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协调,截至2021年6月底共建成充电桩3928个(不包含具备安装条件的充电桩位),其中直流桩589个,交流桩3436个。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9个,前期审批、规划、在建阶段集中式充电站17个。
推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光伏发电备案项目67个,装机容量1488千瓦。其中,2021年光伏发电备案项目净增14个,装机容量193千瓦。
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鼓励捷盛经贸公司、荒井密封件公司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5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7天
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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