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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9 14:30信息来源:江汉区应急管理局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持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对照本单位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对工作机构、财政公开、规划信息、许可服务、处罚强制、政府采购、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围绕群众所需,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6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余条,发布新闻稿件140余篇,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的传播能力。并联合中国移动通信,通过云MAS定向、微信朋友圈定向等方式向全区居民发送各类科普知识及灾害预警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优化办理程序、规范答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的服务作用,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热心解决群众困难,共接听咨询来电300余件,为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江汉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具体规定,将制定的制度落实到每个人,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二是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9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4条、行政强制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但距离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间沟通协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三是继续加强和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深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发布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公益事业建设栏目中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的更新,本年度积极主动公开62条;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