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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8-18 11:20
        发布机构 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应急服务站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

        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应急服务站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8-18 11:20 发布时间:2021-08-18 11:20 |  来源:江汉区应急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

        自7月份开始,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陆续对各区上报达标的社区应急服务站(示范站)开展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例如:社区工作人员对应知应会不熟悉、应急物资器材管理不规范等,为吸取其他区在考核验收中的问题教训,高标准完成我区社区应急服务站考核验收工作,现将社区应急服务站考核验收标准(附件1-3)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 科学指导

        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已纳入武汉市2021年度绩效考核,各区每个未达标的社区拟按照0.1分的标准扣分处理。各街道要认清本次考核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江汉区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和《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内容要求,对标对表指导各社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展现好江汉区应急能力建设成果。

        二、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一)要建立应急物资器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各街道要指导各社区建立应急物资器材清单及应急物资器材出入库登记簿(可参考附件4),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存放、便于应急、节约高效”的原则,规范应急物资器材的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做到账物相符、动态管理,管理员要对应急物资器材的数质量情况做到一口清、问不倒。

        (二)要建立微型消防车出动使用登记制度。各街道要督促各社区加强对微型消防车出动使用的管理,各社区要建立微型消防车出动使用登记簿(可参考附件5),每次出动后要及时将使用情况(出动时间、出动事由、目的地、负责人、审批人等)登记在册。

        (三)要建立应急物资器材损耗登记制度。各社区在应急处置中出现应急物资器材损耗等情况,要在应急物资器材清单及应急物资器材出入库登记簿中注明,损坏的应急物资器材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履行报废程序,不可随意丢弃,作为后续应急物资器材等量增补的依据,各街道要定期组织应急物资器材清查,确保应急装备的完好率满足应急要求。

        三、加强学习 积极备考

        各街道要指导各社区要围绕考核内容加强学习练兵,要认真对照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站点配建情况考评标准(附件1)、日常风险防范考评标准(附件2)及业务应知应会(附件3),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加强对应急处置能力的训练和应知应会的学习;要定人、定岗、定位,确保人人熟知岗位职责、人人知晓处置流程,做到隐患心中明确、预防措施可行。

        附件:1、站点配建情况考评标准

              2、日常风险防范考评标准

              3、业务应知应会

              4、社区应急服务站应急物资器材出入库登记表

              5、微型消防车出动使用记录表

        江汉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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