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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汉区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5-02-16 15:59 打印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中共江汉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单位名称)共有编制8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5人,均为行政编制15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0.57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50.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5.75万元;项目支出434.82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50.57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_______万元,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及公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_______万元,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及公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434.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综合治理经费81.97万元。主要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整治、中山大道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基层平安创建、全区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清理执行积案、扫黑除恶整治、铁路护路联防、社区巡防设备购买、干部培训、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及日常办公等经费。
          (2)“两实有”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流管站建设、学习培训、宣传、工作调度、总结表彰及日常公用等经费。
          (3)政法战线慰问19万元。该项经费是对公、检、法、司政法干警的慰问经费,包括对生病、受伤、有功人员及破获有影响案件集体的慰问。
          (4)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费5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创新调研、规划和建设,与其他省市区的信息交流、学习,与辖区街道和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绩效评估和督查等。
          (5)见义勇为奖励基金5万元。该项经费是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用于慰问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及牺牲者家属、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见义勇为集体等费用。
          (6)安保保险经费10万元。该项经费是为全区安保队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7)涉法涉诉工作经费2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涉法涉诉日常工作经费,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8)维护稳定工作经费42.75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维稳应急处置、维稳制度机构建设、系统培训、维稳情报信息工作、维稳救助、政治稳定工作、互联网涉稳斗争工作、总结表彰及日常办公等。
          (9)涉疆工作经费12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涉疆机构、机制建设、系统培训、涉疆人员调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来汉新疆同胞困难救助、新疆籍维族流动人口管理等。
          (10)海川专班工作经费2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对海川投资人群体善后处置,如做好受害人群体的接访宣传工作,稳控工作及涉案财务的追缴工作,涉案人员的追抓工作。
          (11)国家安全工作经费19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国家安全事项考核、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基础调研和情报信息搜集上报工作,获取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行前教育及回访等。
          (12)610工作经费158.6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面防控打击、宣传揭批、教育转化、接茬巩固、回访帮教、学习培训、总结表彰及日常工作等。
          (13)经济发展协调经费5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