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宣传部是党的地方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门,直接领导全区各条战线的宣传思想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部署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并对全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总结和考核;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订干部理论教育计划,组织理论辅导,考核理论学习效果。
3、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负责组织全区形势任务政策教育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宣传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研讨活动并推广研讨成果。做好社会舆情调研工作。
4、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大社会经济宣传力度,扩大对外宣传领域,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管理区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6、负责全区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干部培训,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初级职称评定。
7、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文化体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文化体育部门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规划并组织全区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9、完善政府信息网站相关工作,开通并办好江汉区“两江交汇”政务官方微博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利用好“两江交汇”政务官方微博网络舆情引导作用,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宣传部由部机关1 个行政单位构成。
(三) 人员情况
中共武汉市江汉区委宣传部总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二、 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72.70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6.7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5万元。
三、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76.7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196.70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0.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单位医保发放。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
1.新闻与对外宣传、网络舆情宣传、政府网站等专项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闻与对外宣传,在全国省市重要媒体及江汉经济社会发展专版宣传费用、舆情信息工作日常开支、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临时人员工资等经费。
2.理论宣传、社会宣传、党员教育及党报党刊宣传、政研会、国防教育等工作经费81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社会宣传工作、全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活动、党报党刊征订宣传活动、区政研会活动和国防教育活动的经费开支。
3.“文化五城”建设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速我区“文化五城”建设,重点进行读书之城、博物馆之城、艺术之城、设计创意之城建设宣传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所需费用。
4.城市形象宣传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话说大武汉”江汉片拍摄宣传活动、先进典型推介、长江救援英雄群体宣传、第三届“感动江汉”人物评选,以及进行江汉经济社会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居民生活改善、城市文明提升等形象展示活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