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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09-29 00:01 打印

        2016年9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汉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成立于1957年。主要工作职责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指导和帮助区青联、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和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构成

        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            

         

         

        第二部分、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年度收入总计58万元,支出总计5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6万元,增长27.58%,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4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5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占本年支出15.10%,项目支出45万元,占本年支出84.9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58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6万元,增长27.58%,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14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经费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4.9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3%。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青少年空间2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3名社工工资福利及青少年特色活动的开展。2名青少年事务社工获全国社会工作师职称,空间开展的“幸福童行”关爱残障青少年公益慈善计划获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银奖;全年开展特色活动130余场,举办“小脚丫走武汉”公益游9期,服务各类青少年20000人。

        2、团校经费2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团青干部培训。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区青教工作培训、2015年暑期网吧义务监督巡查工作培训2场培训,邀请专家为100余名青教干部和90名金晖志愿者授课,进一步提升团青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素养。另一方面,强化对青年组织的指导,从机制建立、活动开展等方面对青空志愿者联盟进行全面指导,2015年4月,青空志愿者联盟读书沙龙荣获了2014年度“省级青年书香号”和2014年度“全省十佳青年书香号”荣誉称号。

        3、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1.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党团先锋”惠民服务和青年文明号复核申报。继续开展火车站旅客服务和“一月一进社区”惠民服务,全年组织1300余人次志愿者在汉口火车站值班115天,日平均接待旅客200余人次;在全区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我区共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2家,省级青年文明号2家,市级青年文明号17家。

        4、青年就业创业2.5万元,主要成效:依托街道团组织,为我区有创业需求的青年提供免费创业技能指导、职业生涯导航计划等就业创业培训3场,受惠青年达450余人次。开展青工技能振兴培训1场,参与青年398人次,全年共新增就业青年166人。帮扶创业项目21个,其中大学生申报团省委创业扶持项目9个,申报全国大学生APP大赛4人。新建了胖锅轩火锅有限公司、南航湖北分公司维修部等9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新增见习青年205余人。我区创业青年张颢被评为2015年“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承担人,并获得省科技厅5万元扶持资金。

        5、五四、六一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开展五四、六一大型纪念活动及会议。“五四”期间,开展优秀青年评选;六一期间,开展“幸福童行·欢乐童年”庆“六一”系列公益活动,吸引了近千名青少年及家长共同参与。

        6、区青联活动4万元,主要成效:用于青联委员联谊活动。开展了经济、司法行政、科教文卫和民主党派、无党派、宗教、港澳台侨四个界别组青联联谊活动。

        7、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主要成效:购买了3台分体空调,以及一批办公耗材。

        8、法律顾问费用1万元,主要成效:联合律师进驻学校、社区、市场等场地开展法律维权讲座、法律咨询等服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4.9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3%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专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共青团武汉市江汉区委员会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48.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7%。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7%,比预算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年限较长,运行不佳,需经常维修。其中:燃料费0.82万元;维修费0.41万元;过桥过路费0.28万元;其他购买行车记录仪等0.1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94%,,比预算减少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的开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2015年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用于五峰镇人民政府参观交流接待0.06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32万元,降低65.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降低44.6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98万元,降低67.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年限较长,运行不佳,需经常维修,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的开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万元,较2014年增加1.54万元,增加19.25%。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青团江汉区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汉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