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案由)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江汉区振兴东路复兴村小区15-16号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江卫医罚[2019]195006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丹丹(4201031982*****464)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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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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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李丹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江汉区振兴东路复兴村小区15-16号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6000元;2、没收非法所得928元;3、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江卫医证保决[2019]196017号)所列药品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4月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