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的办法》的规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将石桥一路道路排水工程、牯牛洲街道路排水工程、八古墩北路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大道下沉段、精武三路道路排水工程、车行道改造、楼宇亮化工程(一期)、汉正街出口排水主干管工程、花街建设、汉口文体中心场馆修缮升级工程和唐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共11个项目纳入监督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部门应依法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